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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从文本走向生活

新闻来源:中央电视台 2016年01月07日 17:07 浏览次数: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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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2003年,我上高中时,政治课本上如是说。“法乃正义与善之科学”,2007年,我上大学时,老师如是讲。到了2011年,大学毕业后,有幸进入社会与法频道工作,从一个法学学生,变为一个法治记者,更有机会去聆听、体会中国法治进步的足音。

中国法治进步的车轮一刻都不曾停过,我很庆幸自己能够作为一个普通民众见证着法治的进步,更庆幸自己作为一名记者,记录着法治的进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宪法日的设立是宪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事,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国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公职人员向国家宪法宣誓,是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的一种制度,旨在让公职人员内心对宪法和法律充满敬畏。

法治的进步需要有宣传的窗口,我所在的社会与法频道承担着宣传宪法精神、弘扬法治力量的责任。今年的12月4日,与往年一样,社会与法频道同样推出了多个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的特别节目。我所在的《热线12》栏目承担了其中的一部分,一档两个小时的直播特别节目。

我们决定以宪法宣誓活动开篇,盘点中国法治关键词为核心,以“法治人物颁奖典礼”预热压轴,中间辅以大量的宪法日新闻资讯,由此来构成了一档大信息量、高时效性的特别节目。节目本身不想赘述,在这里我想说说,自己拍摄的两个活动。

第一个活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公安局举行的宣誓活动。12月2日,宪法日的前两天,我从北京出发,带着栏目分配给我的移动非编,赶往哈密,要拍摄他们那里举行的宣誓活动。在飞往哈密的飞机上,自己一直在思考,这样的宣誓活动,怎么才能让观众心潮澎湃。

当天抵达后,开始拍摄节目,我发现自己所有的思考或是担心都是多余的。当我看到300名不同警种的人民警察,举起右拳,对着国旗,高喊“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的时候,我被深深地打动了。那时我也坚信,每一个参与宣誓的人,包括节目播出后,每一个看到的人,内心都会有一丝激动,这也许就会成为信仰法律的种子,终有一天会萌发。

第二个活动是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各国宪法文本展览活动。刚刚拿到这个活动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有一丝担心的。因为这个活动是宪法日当天上午举办,我们的直播节目是当天的晚上六点钟播出,留给制作、包装、推送的时间只有一个下午,如果要拍摄这个节目,就要承担着一定的风险。

早上八点多,我赶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展览是在人民大学的明德楼法学院举行。刚踏入法学院的门口,我就被大厅中的展览柜所吸引。170多个国家的宪法文本整齐地摆放在展览柜中,作为一名曾经的法学学生,内心的震撼无以复加,这里展示的不是书本,而是170多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智慧。

九点钟活动开始后,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介绍了这一本本宪法的来历,有的是国外的大使交流带来的,有的是外出访学的老师带回来的,每一本都来之不易。

之后采访的一位法学院的学生,他的话似乎也说出了我的心声,原以为宪法只是课堂上枯燥的、无谓的、空洞的、无法付之于实践的理论,现在看完之后,觉得很有意思。

这些观看展览的学生,未来可能有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研究者,如果他们的内心觉得宪法很有意思,开始在心里重新审视宪法,进而敬畏宪法,这也是一颗种子,未来会蔚然成林。

两个活动,一个主人公是中国法律的执行者,另一个是未来中国法治进步的推动者,当他们的心里有了对宪法的信仰,内心真正地坚信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时候,宪法才可能真正走入生活。

国家宪法日,是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其意义或许不光是一种仪式上的安排,同时也是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作铺垫,甚或这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体现。

(作者为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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